对于化学品的GHS危险分类,无论是从管理方面,还是从普通大众的认知范围,易燃易爆的物品总是摆在最突出的位置,也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危险化学品。今天,开云官方注册小编就整理一些和易燃液体相关的信息,和大家进行分享。
易燃液体,可以说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。无论是汽油,还是工业用的甲苯,消费品中的香水、化妆品,甚至是高度的白酒,都属于易燃液体。可以说,易燃液体是我们生产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类危险化学品。本文从GHS分类的角度,对易燃液体的危险分类进行探讨。
在GHS制度下,易燃液体指的是闪点不大于93℃的液体,并根据液体的闪点和处沸点数据,将易燃液体分为四类。具体分类如下:
类别 | 分类依据 |
类别1 | 闪点<23℃,且初沸点≤35℃ |
类别2 | 闪点<23℃,且初沸点>35℃ |
类别3 | 闪点≥23℃且≤60℃ |
类别4 | 闪点>60℃且≤93℃ |
相比于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规章范本(UN TDG)中的易燃液体分类,GHS制度下的易燃液体范围更广。在UN TDG下,仅仅将闪点不高于60℃的液体定义为易燃液体。而对于闪点大于60摄氏度且不高于93℃的液体,并未纳入易燃液体的范畴。对于易燃液体的危险货物,包装组别分为3类,具体的分类规则和GHS易燃液体1-3类一致。
另外,而在仓储环节,根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14,我们国家将易燃液体定义为60℃以下的定义。其中,闪点小于28℃的液体需要存放在甲类仓库,闪点不小于28℃,但小于60℃的液体,需要存放在乙类仓库。这里需要注意的是,无论在GHS制度还是UN TDG规则下,对于闪点低于60℃的易燃液体分类,关键的闪点温度是23℃,而在仓储环节,区分的闪点温度是28℃。
此外,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,对于GHS的易燃液体分类,也略有不同。开云官方注册小编以中国、美国和欧盟做一个简单的对比。
中国:
根据2014年实施的《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7部分:易燃液体》GB30000.7-2013,易燃液体被分为4个类别,和UN GHS保持一致。
欧盟:
根据欧盟CLP法规(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、标签和包装法规),易燃液体的定义和UN GHS略有不同,CLP法规下,闪点不高于60℃的液体被认为是易燃液体。因此,在欧盟,易燃液体只有类别1,类别2和类别3,并未采纳UN GHS制度下的类别4的分类。
美国:
美国的OSHA(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)发布的危害传递标准 HCS法规(Hazard Communication Standard)中,易燃液体也被分为4类,和中国的GB30000.7以及UN GHS一致。但值得注意的是,美国国家防火协会(NFPA)发布的标准NFPA 30-2021 Flammable and combustible liquid code,对于易燃液体的闪点和初沸点温度略有不同。闪点的分界点温度分别为22.8℃、37.8℃、60℃、93℃;而初沸点的分界温度是37.8℃。
最后,开云官方注册小编总结如下:
标准/法规 | 闪点 | 初沸点 | |||
类别1 | 类别2 | 类别3 | 类别4 | ||
UN GHS | <23℃ | <23℃ | ≥23℃,≤60℃ | >60℃,≤93℃ | 35℃ |
GB30000.7-2013 | <23℃ | <23℃ | ≥23℃,≤60℃ | >60℃,≤93℃ | 35℃ |
EU CLP | <23℃ | <23℃ | ≥23℃,≤60℃ | 35℃ | |
OSHA HCS | <23℃ | <23℃ | ≥23℃,≤60℃ | >60℃,≤93℃ | 35℃ |
NFPA | <22.8℃ | <22.8℃ | ≥22.8℃,≤60℃ | >60℃,≤93℃ | 37.8℃ |
GB50016 | <28℃ | ≥28℃, <60℃ | |||
UN TDG | <23℃ | <23℃ | ≥23℃,≤60℃ | 35℃ |
易燃液体的分类是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。通过对比GHS、UN TDG,以及中国、美国和美国的法规标准,我们可以发现,在不同的环节,不同的国家,易燃液体在分类上的共性,以及在具体细节上的差异。理解这些异同点可以帮助企业在生产和贸易中更好地遵守各国法规,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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